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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底,咨询电话4008341834“四川游客抚仙湖去世,疑遭遇天价运尸费”的新闻迅速窜上热搜。
该事件虽然经过报道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将多收的17000元被全部退回,服务项目但也引发了大家对遗体接运费标准的关注。
2017年年底,宜宾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普惠型惠民殡葬的通知,其中就包含有遗体接运费的减免政策。截至今年10月,灵车接运市殡仪馆共为850名群众办理便捷高效的殡葬费用减免手续。
殡葬费用结算“零跑路”近日家住翠屏区的黄某清不幸病逝,随即民政部门在家属的同意下其运至南溪进行火化,同时骨灰盒寄存在该处。
如果按照原来政策,守灵治丧黄某清的家属需要在填表申请并且需要先付费后报销。
然而如今,黄某清只需填写一张审批表无需先交费,3分钟内可办理减免费用。按照政策黄某共计减免费用1220元(费用未含南溪火化费减免680及骨灰寄存)。
▲资料图:宜宾市殡仪馆宜宾市殡仪馆副馆长余正海介绍,灵堂租用宜宾从2017年年底就开展了减免的项目:包括遗体的接运、 冷藏、 然后是悼念和火化这四个方面的费用,目前,宜宾市殡仪馆让惠民殡葬费用结算实现了“零跑路”。
自翠屏山火葬场关闭后,鲜花灵堂布置暂由南溪区火葬场承接翠屏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火化及相关服务,市殡仪馆集中办理其遗体火化预约登记手续。丧属只需填写一张审批表,即可享受惠民殡葬减免及送往南溪火化运费减免,遗体告别仪式进一步调整优化流程。
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的对象主要有六类
1.宜宾市户籍居民;
2.非宜宾市户籍的在宜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生;
3.驻宜部队现役军人、非宜宾市户籍的军队离退休干部;
4.在宜宾市居住并取得宜宾市《居住证》的人员;
5.因自然灾害死亡人员;
6.公安机关确认的未知名遗体。
在遗体接运费的减免政策上,只要符合减免政策的人群,可补贴遗体接运费720元和最高490元实际产生的超公里数运费。
公墓方面↓↓↓
近日,司法鉴定长宁县民政局发布
关于凤凰山
公墓销售价格和销售办法的公告
长宁县民政局
关于凤凰山公墓
销售价格和销售办法的
公 告
长宁县凤凰山公墓是县委、县政府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现已完成一期工程建设,为充分体现惠民政策,丧葬用品销售倡导绿色殡葬、文明殡葬新风尚,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现将公墓销售价格和销售办法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长宁县凤凰山公墓分两期建设,遗体火化第一期建设墓位4119个,目前可投入使用墓位1000个。
二、销售价格
依据长宁县发改局《关于长宁县凤凰山公墓销售价格的通知》([2019] 54号),凤凰山公墓销售价格为:
(一)A型墓(单墓)售价8000元/个。
(二)B型墓(单双墓)售价16000元/个。
(三)C型墓(双墓)售价20000元/个。
(四)生态葬墓位(包含壁葬、草坪葬及树葬)售价1000元/个。
三、销售办法
(一)销售原则
惠民利民,公平公正,移风易俗,优质服务。
(二)销售单位
凤凰山公墓由长宁县殡葬服务中心负责销售。
(三)销售对象
1.死亡时户籍在长宁县的城乡居民;县内因其他原因须迁入公墓的(如征地拆迁等)。
2.死亡时户籍不在长宁县的城乡居民(除生态葬墓位外,每个墓位增加5000元)。
3.购买人须提供死亡人员合法的火化证、死亡证,因其他原因须迁入公墓的由长宁县殡葬服务中心核实,实行实名登记购买。
四、墓位选择
采用电脑自动选择墓位,购买人选定墓型并登记、缴费后,凭购买发票通过电脑自动选择墓位号,最多选三次确定墓位。
五、有关规定
(一)公墓墓位不预售。
(二)已售墓位严禁转让和炒买炒卖,如购买后未安葬登记死亡人员的,则予以收回,所交墓位费不予退还。
(三)已售墓位一律不得改变墓位结构、方位、绿化等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