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惠民活动”照片有奖征集,邀你来“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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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8 01:08

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开展了一系列文化惠民活动,让全区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为反映文化发展给生活带来的新变化,展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征集反映我区文化惠民活动相关照片。现就征集事项启事如下:

征集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

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征集内容

(一)2023年除夕夜区人民广场烟花秀照片。

(二)元宵节照片。

(三)“千年荣昌”历史文化周活动期间照片。

(四)端午节、七夕节、农民丰收节、中秋节、国庆节等传统节日活动期间照片。

(五)其他与文化惠民活动相关照片。

征集单位

主办方: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宣传部

重庆市荣昌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承办方:重庆市荣昌区融媒体中心

执行方:重庆棠香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奖项设置

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照片进行评审并在媒体公布。

本次征集活动设一等奖10名,奖金800元/名;二等奖20名,奖金500元/名;三等奖30名,奖金300元/名。

照片要求

(一)提供的照片须为高清格式,需采用jpg、jpeg或png格式,每张照片大小不低于5MB。可进行图片尺寸、对比度和色彩的调整、裁剪,不可合成处理。

(二)投稿照片须撰写简要文字说明,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时间、地点、内容、事件等基础信息。

示例:(图片名称:2021首届“巴山蜀水 运动川渝”体育旅游休闲消费季重庆·荣昌站;拍摄时间:2021年5月22日;拍摄地点:昌元街道迎宾大道人民广场;简要文字说明:2021年5月22日上午,2021首届“巴山蜀水 运动川渝”体育旅游休闲消费季重庆·荣昌站暨荣昌第二届体育消费节在人民广场开幕;作者:张三;供图单位:区文化旅游委。)

(三)照片内容必须真实,严禁使用电脑、手机等工具合成造假,后期处理不得增减照片中的已有元素。

版权使用规定

(一)应征者必须保证享有应征图片的完整著作权且使用图片参加本次征集未侵犯他人合法权利,若因图片与第三人产生纠纷,应由应征者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给第三人和主办方造成的损失及实现权利的费用(含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等)。若主办方因上述原因须对第三人进行赔偿,具有向应征者追偿的权利。

(二)对入选照片,主办方、承办方享有在著作权法定保护期限内对该图片进行宣传、展示、报道的免费使用权,可根据工作需要在电视、报纸、新媒体、抖音等全媒体平台以及展厅、广场、宣传栏、画册、户外大屏等场所进行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宣传、展示、报道。

(三)凡参与本次活动的应征者视为同意并遵守本启事关于版权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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