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河南驻马店市汝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天价停尸费”案。汝南县殡仪馆诉请唐先生、汝南县人民医院支付8天2万元(含200元运尸费)的停尸费。因涉案三方不接受调解,法庭未当庭宣判。(8月30日中国新闻网)
停尸8天时间,殡仪馆竟收取高达2万元的停尸费,堪称是“天价”,也让老百姓感叹“死不起”。这起“天价停尸费”案凸显的乱收费问题事关民计民生,物价、民政等监管部门不能装聋作哑。笔者认为,“天价停尸费”背离了殡仪馆该有的公益属性,这种发死人财的不义行为,应当及时予以纠偏。
这起案件因医患纠纷而起。唐先生的妻子于2019年2月28日在汝南县人民医院病逝,双方发生医患纠纷,尸体被运至汝南县殡仪馆。医患纠纷处理完毕,殡仪馆多次讨要停尸8天的2万元停尸费未果,最终将唐先生和医院告上法庭。殡仪馆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停尸费,应该说无可厚非。然而,8天2万元的“天价停尸费”,确实令人诧异。或许,唐先生和医院就是认为收费太高,才不愿缴纳这笔“天价停尸费”。
殡仪馆属于公益性单位,殡仪服务收费分为基本服务收费和延伸服务(选择性服务)收费。前者的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的基础上,考虑财政补贴情况,按照非营利原则从严核定。对延伸服务,由各地根据本地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停尸费应属基本服务收费,不该以营利为目的,物价部门曾出台规定,停尸费最高限价为150元/天。而汝南县殡仪馆停尸费每天高达2500元,超标16倍之多,显然背离了公益属性,说其 “天价”并不为过。
据了解,汝南县殡仪馆汝对停尸费并没有固定的收费标准,收费非常随意,死者亲属可以讨价还价,殡仪服务收费非常混乱。2019年,群众就曾多次举报汝南殡仪馆停尸费过高,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殡仪馆下达了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46万,并处罚金46万,共计92万元,但由于汝南县殡仪馆属于自收自支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这92万元的处罚,并没有去强制执行。或许正是因为只处罚不执行,纵容了殡仪馆的“天价”收费行为。由此可见,当地物价、民政等监管部门装聋作哑,市场监管部门执法“走过场”,才是导致殡仪馆“天价”收费的主要原因。
笔者认为,殡仪馆自收自支,也不能放任不管,其公益属性千万不能丢。对停尸费等基本殡仪服务收费,当地物价、民政等部门应及时纠偏,除了免除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外,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严格审核,并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制定一个惠民的收费标准,按照政府定价规范殡仪馆的收费行为,让老百姓真正能感到“死得起”。而殡仪馆也可以通过开展一些殡仪延伸服务项目,以增加经济收入。这样,殡仪馆不会亏损,老百姓也得到了实惠。只有让殡仪馆回归其公益属性,类似“天价停尸费”的现象才能杜绝。(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