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重病老人无人赡养 法律援助唤醒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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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08 11:32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唐聪 李钰)近日,仪陇县司法局日兴司法所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一位七十八岁老人提供法律援助,顺利解决了老人的赡养问题。

老人名叫王昌顺(化名),今年七十八岁,家住日兴镇,与妻子一共育有三子,只有大儿在家,其余两子都在外务工。妻子因病瘫痪已卧床五年,老人自己也患有严重的支气管炎。本来老人一直是同大儿一家生活,但在去年10月因为老人早年的一点积蓄和大儿发生了口角,被大儿将其赶到了年久失修的老宅之中就再也不闻不问了。老人本就年老体弱,再加之严重的支气管炎,照顾起瘫痪在床的老伴就更是困难重重。在好心人的指点下,老人来到日兴法律援助工作站请求援助,让三个儿子承担起赡养扶助的义务。

日兴援助站立即将情况报告给了仪陇县法律援助中心,中心十分重视,当即决定受理,并就近指派给了有多年办案经验的李莉律师。接受指派后,李律师觉得这是赡养纠纷,如果直接起诉到法院,是比较便捷,但可能会使本就有些淡薄的亲情雪上加霜,不便于老人以后同儿子们相处,于是决定先启动调解程序。在充分的调查取证后,李律师掌握了矛盾焦点所在:本来老人的大儿子一人赡养两个老人,其余两兄弟都不管心中就有怨气,在加之老人早年一点积蓄因母亲的病长期吃药都补贴进去了,但老人却一天唠叨这事心中更不服,所以一气之下才不理父母的。

李律师一边做大儿子的思想工作,一边电话通知其两个在外的儿子回家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李律师首先听取了各方的陈述、辩论。然后从情、理、法三方面对当事人分别进行了劝说开导。在对大儿进行劝说开导时,首先对他能够在母亲中风后坚持照顾了四年的做法给以了肯定,同时也对他因不满父亲几句话而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做法给以了委婉的批评。在对王昌顺老人进行劝说开导时,李律师对王昌顺平时斤斤计较的行为给予了批评,使他认识到了自己的不对之处。此外,李律师还对几个儿子进行了关于赡养的相关法律的宣传,使他们认识到赡养老人是法律规定的不容推卸的义务。

最后,在李律师的努力下,王昌顺和三个儿子达成了赡养协议:王昌顺夫妇的日常生活由三个儿子按季轮流赡养,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接回老人的,必须支付每月800元的生活费和护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