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经营性公墓收费标准出台 普通墓实行最高限价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7-22 18:26

广西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全媒体播报·要闻 > 正文  
广西经营性公墓收费标准出台 普通墓实行最高限价  
2010年01月02日 07:52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作者:唐斯佳 编辑:李华林  

广西新闻网记者 唐斯佳

  墓地价格高,一度引出了人们“死不起”的戏谑和叹息。由自治区物价局下发、自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重新规范我区殡葬服务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制定了经营性公墓服务收费标准,对普通墓的占地费、公共设施费、管理维护费实行最高限价。

  新标准出台后,对公墓目前的收费状况有什么影响?公墓是否已经执行?1月1日,记者对此进行了探访。

  墓位超面积费被取消

  1月1日,记者来到南宁市青龙岗长安园,新的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文件,已摆在墓园经理唐铁的桌上。

  唐铁告诉记者,新标准执行后,墓园“动作”不大,主要是少了一块收入:墓位占地费中的超面积费被取消了。2002年,自治区物价局下发了《关于正式下达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该标准一直沿用至新标准出台。按照原标准,墓穴占地费,主要是墓穴占地(含墓穴周围的绿化占地)征用、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平整土地)等费用,地市级每平方米800~1500元,县(市)级每平方米400~1000元,占地超过1平方米的,超出部分加50%收费。

  按照新标准,普通墓占地费,市级公墓最高限价1500元/平方米,县级公墓最高限价1000元/平方米,超面积费被取消了。

  在当初规划时,青龙岗长安园的普通墓,基本都是大墓,面积大部分为两三平方米。以一个3平方米的墓为例,占地费单价为1500元,收取的占地费为4500元。由于超面积2平方米,加收50%的费用即1500元,总价为6000元。但新标准取消超面积费后,只能收取4500元了。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埋葬骨灰的单人墓、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唐铁说:“不允许加收超面积费后,如果墓位超面积,由公墓自己承担,这是为了促进行业自律,因为土地有限,不能建超大面积的墓。”

 下一页  
第 [1] [2] [3]  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