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机制提高基本生活“保障力”。区政府出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从规范审批程序、完善供养政策、健全保障机制三大方面做好兜底保障,重点完善基本生活、疾病治疗、供养场所建设、义务教育、供养机构运营、丧葬料理等“六大救助”制度,全面保障基本生活“无忧”。今年,累计发放基本生活及护理补贴400万元,下拨敬老院运行经费100万元。
二、整合政策提高疾病治疗“保障力”。全额资助失能特困人员参加医疗保险(1档),发给门诊费400元/年,纳入大病医疗救助,建立“扶贫济困基金”“惠民济困商业保险”“孝老安康保险”等“三大补充保障”机制,对救助后自负费用仍然较高的给予再次救助,切实保障其治病“不愁”。
三、改善条件提高住房安全“保障力”。实施集中供养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每年安排福彩公益金200—300万元,分期分步改扩建消防水池、楼梯通道等消防设施,更换床、桌、衣柜等生活设施,改造部分敬老院无障碍通道,增添休闲康复体育设施,建成24小时视频监控系统。同时,针对分散供养对象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协调镇街采取多种方式落实安全住房。
四、提高服务质量增强集中供养“吸引力”。全区敬老院管护人员工资全额纳入区级财政预算,选派业务骨干每年参加市区护理专业培训班,完善安全监督巡查“三项制度”,签订集中入住“四方协议”,有效提升集中服务质量和水平,今年全区新增16人。同时,组织“八方义工”“同诚志愿”等多个区级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帮扶活动20场、440人次,发放慈善款物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