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名遇难女生家属已获政府赔偿,或将起诉跳楼男子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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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4 13:18

12月3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两名女生家属处获悉,张某和霍某已于日前分别在璧山和綦江安葬。同时,沙坪坝区政府已对两方家属进行了20万元补偿。霍某家属代理律师陈晔告诉红星新闻,会将坠楼男子的法定继承人作为被告来参与诉讼,公寓酒店的管理人或所有人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事发大楼俯瞰

事发大楼俯瞰

12月24日晚,31岁的武汉男子李某从重庆沙坪坝区三峡广场煌华国贸中心3号楼30楼的一间酒店房间跳下,随即砸到楼下路过的2名艺考女生张某和李某,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初步查明事件系男子跳楼自杀所致,排除刑事案件。

不幸被砸到的张某今年17岁,系綦江中学高三学生,霍某今年15岁,系三江中学的学生。两人正参加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的艺术专业考试。事发前,两人入住与李某同栋大楼位于27楼的酒店房间。

▲事发地

事发地

家属:已与政府签署赔偿协议,希望孩子入土为安

12月30日晚,遇难女生霍某的表姐罗女士告诉红星新闻,家属已与沙坪坝街道办签了协议,沙坪坝政府分别给予两个家庭各20万元补偿。同时,出事宾馆也向家属给予5000元的慰问金。另一名遇难女生张某家属也向红星新闻证实此事。此外,由于霍某在学校购买了意外保险,保险公司赔付了5万5千元。

“我们是30日回的老家,准备31日早上进行安葬。她外婆刚过世,我们也在安排老人后事。老人80多岁,身体还好,(去世)有各方面原因都有吧,可能是听到这个消息,只是有可能,我们也不能这么说。”罗女士说。

据澎湃新闻报道,霍某实际出生于2001年2月,奶奶在给小雨上户口时,报错了时间,导致其身份证上的出生年份为2004年。此外,自杀男子李某的家属既没有前往殡仪馆认领遗体,也没有向两位女生家属表达过歉意。

“听说男方叔叔来重庆了,说到了车站又回去了,没有人来认领死者。”罗女士告诉红星新闻,事发后,主要与沙坪坝街道办沟通安排善后事宜。沙坪坝街道办工作人员曾告诉家属,李某小时候父母就已离异,从小是爷爷奶奶抚养,老人过世后跟着叔叔生活。今年31岁的李某单身未婚,没有子女,也没有遗产。

“我姑父和我小姑就是希望孩子能够尽早入土为安。他们也非常感谢沙坪坝政府给我们家属的关怀和帮助。还有他们对艺校那边有些质疑,出事后艺校也不出面,从来没联系过我们,觉得心里不舒服。”

此前,一名艺考学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两名被砸中的女生与自己来自同一培训机构——广电·新艺堂,为广电播音班学员。红星新闻记者此前曾多次致电广电·新艺堂负责人,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跳楼男子入住房间已被贴上封条

跳楼男子入住房间已被贴上封条  

律师:将前往武汉与跳楼者父母见面

红星新闻联系了霍某家属代理律师,重庆康渝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晔律师。他向记者表示,霍某父母已经委托他代为处理后续的法律事宜,由于一直没有见到坠楼男子亲属,团队准备前往武汉和坠楼男子的家属见面。

“我们需要核实李某他的遗产范围和法定继承人。他没有子女和配偶,我们会将他的父母作为法定继承人参加诉讼,在诉讼阶段中,厘清遗产的范围。不管是多少都应该赔偿,这是给死者的一个交代。”

陈律师告诉红星新闻,一旦起诉,将按照《侵权责任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计算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赔偿金额。同时,酒店毕竟是特种行业,根据《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三峡广场煌华国贸中心3号楼为居民和商用混住大楼。据该大楼楼层导视图显示,整栋大楼共有30层,分布有20多家快捷酒店。男子跳楼所在房间为30楼309房间,门上有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分局渝碚路派出所封条。此前,多名酒店工作人员向红星新闻证实证实,事发后,警方对整栋大楼进行了封锁,并要求该栋所有酒店对入住人员进行核查,并与他们取得联系。红星新闻记者尝试与事发酒店联系,但对方否认李某曾入住其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