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重庆9月27日消息(记者刘湛)重庆渝中区近日出台了《渝中区“人生关怀”实施办法》,新增了17项政策内容,并提高了老年人“长寿补贴”标准。
“人生关怀”主要内容包括出生、入学、婚育、重病、生活困难、节日慰问、养老、离世等八个方面。自2010年10月实施以来,“人生关怀”累计投入资金9.97亿元,惠及364.14万人次,切实提高了渝中居民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
为确保政策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全区及时修订完善了“人生关怀”主文件及实施细则,新纳入17项政策内容。其中包括:“入学关怀”中的“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阶段爱心午餐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职学校免学费资助”“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中职学校困难学生住宿费减免”;“重病关怀”中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康复训练补助”“困难家庭精神病患者康复救助”和“白内障复明手术”;“生活困难关怀”中的“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养老关怀”中的“养老服务补贴”“残疾人养老保险补贴”和“关爱空巢老人”;“离世关怀”中的“普通群众治丧优惠”等相关政策内容。此次修订后,有13项内容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提标扩面,涵盖了“出生关怀”、“入学关怀”、“婚育关怀”、“重病关怀”、“生活困难关怀”、“养老关怀”、“离世关怀”7大类别。其中,今年我区将“养老关怀”中的“长寿补贴”标准提高,对户籍地在渝中区的80至89周岁老人每年发放的补贴从300元提高至600元;90至99周岁老人每季度发放补贴从200元提高至30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每月由300元提高至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