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祭扫注意啥?看黑龙江13个市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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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23 00:37

  黑龙江网讯(记者 刘海龙)清明节临近,记者从黑龙江省民政厅获悉,黑龙江省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暨全省民政系统“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推进视频会议精神,围绕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工作目标,周密组织安排清明节祭扫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和“早快准严细实”要求,把住关键环节、重点场所,突出抓好防疫防火工作。

  据了解,全省各地民政部门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科学研判疫情防控形势,制定实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公墓、殡仪馆、骨灰寄存楼(堂)等祭扫场所的安全管理。同时,创新祭扫模式,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网上祭扫、代为祭扫等便民服务,满足群众多元化祭扫需求,全面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以下是全省13个市地清明节期间祭扫公告

哈尔滨

  记者从哈尔滨市殡葬管理所获悉,随着清明节日益临近,今年哈尔滨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继续推出代祭服务,代祭服务预约通道于21日起正式开启。

  据介绍,“代祭服务”是指逝者家属因在外地或其他原因无法亲临祭扫现场,由公墓礼仪师代为完成祭扫仪式的殡仪服务项目。“代祭服务”内容主要涉及擦拭墓碑、敬献鲜花、点香、简短祭语表达、三鞠躬礼等环节。“代祭服务”一般由2名礼仪师现场完成,其中1人负责祭扫,1人负责拍摄。祭扫过程会以照片形式发给逝者家属。

  “代祭服务”仅在哈市市属四家公墓(皇山公墓、金山公墓、平房墓区、松北墓区)推出,骨灰寄存所在殡仪馆暂不开展此项服务。

  和往年不同的是,为满足市民多样化的祭扫服务需求,今年推出的代祭服务套餐分鲜花和民俗两大类,主要有花束、花篮、花环、留言和民俗等,市民的自主选择更多。

  代祭预约时间:

  四家公墓代祭服务预约自3月21日开始至4月3日之间开放代祭预约服务,每日工作时间为8:00--13:00。

  代祭服务时间:

  四家公墓3月23日至4月5日按订单顺序,在三日内依次完成代祭服务,暂不接受指定代祭日期及时间。

  想预约代祭服务的市民,可以关注“哈尔滨殡葬”微信公众号。进入“预约服务”子菜单,点击“代祭预约”,了解预约代祭服务的详细办法。殡葬投诉受理电话:0451—963913。同时此热线24小时开通,对群众咨询清明节代祭服务项目选择及流程进行解答。

  皇山公墓微信号

  19904804401

  19904804402

  19904804403

  19904804404

  金山公墓微信号

  19904804405

  19904804420

  松北墓区微信号

  19904804407

  19904804407

  平房墓区微信号

  19904804408

齐齐哈尔

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祭祀(扫)管理的通告

  随着清明节的日益临近,群众祭祀(扫)逐步进入高峰。鉴于当前疫情严峻形势,为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疫情传播,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就加强清明节期间祭祀管理事宜通告如下:

  一、各殡葬服务机构(殡仪馆、骨灰堂、公墓)除正常治丧和骨灰安葬之外,暂停现场祭祀(扫)活动;市域内暂停组织集体公祭、社区共祭等群体性活动。正常治丧时,出殡车辆不超过3台、治丧人数不超过10人,安葬(或寄存)骨灰人数不超过5人。办理业务控制在3人以内,严格执行“扫双码、测体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二、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在清明节期间集中开展一次“公益共祭”活动,为逝者清扫墓位(骨灰格位)、代献鲜花(黄丝带)。同时,可根据群众需求提供“代客祭扫”服务,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由各机构自行对外公布。

  三、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清明节祭祀(扫)要求,不到殡仪馆、公墓、骨灰楼(堂)、纪念塔、散坟集中安葬区等场所进行祭祀(扫)活动,不在城乡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居民小区、公园、景区、林(草)地等露天场所抛撒、焚烧祭祀用品。提倡采取居家祭奠、网络祭祀、书写祭文、栽种纪念树、踏青遥祭等非现场祭祀方式缅怀先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22年4月6日结束,敬请广大市民朋友理解、支持。

  齐齐哈尔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那么,清明节期间

如何寄托对逝者的思念?

不同殡葬服务机构

又有什么不同的规定呢?

  25日,记者采访了齐齐哈尔市部分殡葬服务机构,其中一些便民服务相信对市民会有所帮助。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至清明节期间,仙鹤墓园、仙台墓园都可为市民提供代祭服务。有需要的市民可拨打电话或通过微信公众号的方式进行预约;革命公墓将在4月3日当天举行公祭活动。

除此之外

由于疫情防控需要

各殡葬服务机构具体要求

可能略有不同

记者整理出了全市各殡葬服务机构电话

以供市民咨询

牡丹江

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祭祀管理的通告

  鉴于当前国内、省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减少清明节期间祭祀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就加强清明节期间祭祀管理事宜通告如下:

  一、各殡葬服务单位(殡仪馆、公墓、殡仪服务站)除正常治丧和骨灰安葬外,暂停现场祭祀活动。

  二、严禁在城乡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居民小区、公园、林区、景区、野外等露天场所抛撒、焚烧殡葬迷信用品、祭祀用品。

  三、大力倡导市民采取居家祭奠、家庭追思、网络祭祀、书写祭文、委托殡葬服务单位代为祭祀等非现场祭祀方式,追思故人、缅怀先人。

  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带动和监督身边人员共同遵守通告,文明祭祀。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22年4月6日结束,敬请广大市民朋友理解、支持。

  附件:1、牡丹江市各殡葬服务单位业务咨询电话

  2、牡丹江市各殡葬服务单位网上祭祀平台二维码

  牡丹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0日

  附件1:

  牡丹江市各殡葬服务单位

  业务咨询电话

  牡丹江市第一殡仪馆:

  0453-6375838

  牡丹江市第二殡仪馆:

  0453-7100783

  牡丹江市龙凤公墓:

  0453-6372000

  牡丹江市龙凤坡公墓:

  0453-7237444

  宁安市第一殡仪馆:

  0453-7622469(上午)

  7620444(全天)

  宁安市第二殡仪馆:

  0453-7896444

  宁安市鸡冠山公墓:

  0453-7680488(上午)

  7628137(全天)

  穆棱市殡仪馆:

  0453-3132064

  穆棱市莲华公墓:

  0453-3021856

  林口县殡仪馆:

  0453-3580907

  林口县龙山公墓:

  0453-3885888

  东宁市殡仪馆:

  0453-3622766

  东宁市凤凰山公墓:

  0453-7703888

  绥芬河市殡仪馆、公墓:

  0453-3939544

  附件2:

  牡丹江市各殡葬服务单位

  网上祭祀平台二维码

  牡丹江市殡葬服务中心网上祭祀服务平台:

  牡丹江市第一殡仪馆网上祭祀服务平台:

  牡丹江市第二殡仪馆网上祭祀服务平台:

  牡丹江市龙凤公墓网上祭祀服务平台:

  牡丹江市龙凤坡公墓网上祭祀服务平台:

  宁安市殡葬服务中心网上祭祀服务平台:

  穆棱市殡葬服务中心网上祭祀服务平台:

佳木斯

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期,国内疫情多点爆发势头仍在持续,形势愈发严峻。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从严从紧要求,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避免因祭祀聚集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经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就清明节祭扫活动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暂停现场祭扫活动。3月24日至4月5日我市“应急管控期”期间,全市所有公墓(骨灰堂)、殡仪馆等殡葬服务场所除正常治丧和骨灰安葬外,暂停现场祭扫服务。清明节前,各殡葬服务机构可结合实际组织集体共祭活动,代替因疫情不能现场祭扫的群众寄托哀思。

  二、积极倡导丧事简办。严格落实“参与安葬活动不超过10人、3台车,办理业务不超过2人”要求,严禁在殡葬服务机构门前聚集,禁止组织宗族性聚集祭祀活动,不得组织聚餐等群众性聚集活动。

  三、大力倡导文明祭扫。推行文明祭扫新风,摒弃丧葬祭扫陋习。按照《佳木斯市文明祭祀条例》规定,禁止在道路、广场、居民区、公园、风景区、林区、草原等市政府划定的禁止区域焚烧祭祀。提倡以网络祭扫、环保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祭扫方式悼念逝者、寄托哀思,或通过预约方式委托殡葬服务机构提供代祭代扫服务,以简约、文明、健康的方式,倡导厚养薄葬、文明祭祀的新风尚。

  四、倡导暂缓返乡祭扫。倡导在外亲友不返乡、不跨区域祭扫。请广大群众积极劝导外地人员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回乡祭祖探亲,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五、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不得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祭祀活动,带头推广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积极向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宣传文明健康的祭扫方式,以实际行动弘扬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敬请广大市民朋友理解、支持。

  附:全市各殡葬服务机构服务热线及网络祭祀平台

  佳木斯市民政局

  2022年3月23日

全市各殡葬服务机构服务热线

大庆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避免人群聚集,减少疫情扩散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坚决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将2022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殡葬服务机构(殡仪馆、公墓、骨灰堂)除正常治丧和骨灰安葬外,从2022年3月23日起至2022年4月5日,暂停现场群众祭扫活动。

  二、严禁在城乡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居民小区、公园、林区、景区等场所抛撒、焚烧殡葬迷信用品、祭祀用品。

  三、大力倡导群众以家庭追思、代为祭扫、网上祭扫(云祭)等非现场祭扫方式慎终追远、缅怀先辈、寄托哀思。

  四、全市各殡葬服务机构开展一次集体代祭活动,为群众代行祭祀之礼。

  五、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带动和监督身边人员共同遵守通告,文明祭祀。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敬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

  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

  鸡西://g.h5gdvip.com/p/l33mikzh?random_key=5U0ijDlAR7Cy6WH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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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

  清明节将至,为有效防范疫情风险,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及殡葬服务机构稳定运行,满足群众祭扫需求。现将全市网络祭扫平台和服务热线公布如下:

  一、在伊春市伊春殡仪馆安葬(放)骨灰的逝者亲属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伊春市伊春殡仪馆”公众号,进行网络祭扫。

  二、在南岔县殡仪馆安葬(放)骨灰的逝者亲属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登录网址,进行网络祭扫。

七台河

关于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的通告

广大人民群众: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清明节祭扫期间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的有关要求,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现就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实行预约错峰错时祭扫。从2022年3月26日起,全市殡仪服务机构实行预约错峰错时祭扫,祭扫人员需要提前一日进行实名电话预约,由殡仪服务机构根据预约排位情况安排群众到场祭扫时间。接待现场祭扫服务预约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3:30-15:00,电话预约需要提供家属姓名及联系方式、逝者存放的架位或墓位号码。

  二、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请前往殡葬服务机构进行祭扫的广大群众坚决落实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自身防护,服从管理,自觉佩戴口罩并配合殡葬服务机构人员测温、扫码、消毒等,不扎堆、不聚集,保持安全距离。倡导在外亲友不返乡、不跨区域祭扫。骨灰寄存堂祭扫人数不超过2人,公墓祭祀人数不超过5人。各殡葬服务机构继续或暂停提供祭扫服务,将视疫情形势随时调整,请广大市民理解配合。

  三、严格遵守森防法律法规。清明节期间,正值我市春季森林防火期,加之殡葬服务机构均位于林区,严禁在野外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行祭扫,禁止携带冥纸、冥币以及迷信殡葬用品进入殡葬服务机构,禁止现场燃放烟花炮竹,严禁在城区、道路、广场、小区等公共场所焚烧冥币、冥纸等不文明行为。

  四、严厉打击殡葬市场乱象。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开展各类封建迷信祭祀活动,严禁违规生产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严禁占道设置摊位经营祭祀用品,严厉打击非法“黑中介”违规提供服务和殡葬司仪诱导群众过度消费行为。

  五、倡导移风易俗节俭祭扫。全市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低碳祭扫、节俭祭扫、丧事简办,不搞封建迷信,摒弃陈规陋习,反对奢靡之风,带头实行节地生态安葬,自觉作移风易俗的宣传者、推动者和践行者。

  六、加强祭扫车辆秩序管理。祭扫群众要听从公安交警及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按规定停放车辆,避免交通拥堵。因防疫防火需要,清明祭扫期间各公墓内上山道路临时封闭,禁止一切车辆上山。民政、公安等部门对扰乱殡葬服务机构正常秩序、拒不服从现场安全管理、危害公共安全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殡葬服务机构便民举措

  1.为方便广大群众祭扫,减少私家车出行,市殡葬服务机构推出免费祭扫服务班车,上山祭扫群众需扫码、测温后乘车。

  莲花山公墓:从4月3日-4月5日,每日早7点、9点、11点从矿区文化宫院内发车,8点、10点、12点从莲花山公墓返回。

  金龙公墓:从4月3日-4月5日,每天早5:30-11:30不定时发车,由金龙公墓山脚门口到金龙公墓山上往返。

  2.对清明期间有“落葬”需求的市民,需提前1天电话预约与公墓商定相关事宜,各公墓将根据实际服务能力给予保障。

  3.全市殡葬服务机构将开展“三个一”活动,即集中擦扫一次墓位(骨灰格位)、献一次鲜花、举办一次集体代祭活动,为不能到现场祭扫的群众代行祭扫之礼。

  4.为了满足祭扫群众的个性化服务需求,殡葬服务机构还推出了“代客祭扫”服务,将全程提供影像资料。需要提供代祭服务的市民,需提前一天打电话预约。

  5.倡导线上绿色祭奠,清明节不能现场祭扫群众还可以通过关注“七台河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或者扫二维码进入“祭奠平台”微信小程序,为逝者拜祭、献花、寄语、悼念等线上祭奠方式寄托哀思。

  全市殡葬服务机构预约电话:

  市殡仪服务中心骨灰寄存堂:

  18904646339

  莲花山公墓:

  13329320884

  金龙公墓:

  0464-6129111、17390668800

  金河公墓:

  0464-8807222、18646465399

  北兴千棵松陵园:

  13144649908

  勃利县骨灰寄存堂:

  0464-8522342

  勃利县公墓(九天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0464-8578926

  广大市民朋友们,倡导安全文明祭扫、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弘扬社会文明新风,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共同努力,除陋习、树新风,争做传统文化的传承者、中华美德的践行者、疫情防控的遵守者、文明祭扫的带头者,确保实现“文明清明、平安清明”目标,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七台河市民政局

  2022年3月23日

鹤岗

  鉴于当前国内、省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减少清明节期间祭祀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就加强清明节期间祭祀管理事宜通告如下:

  一、大力倡导市民采取网络云祭祀、居家祭奠、家庭追思、网络祭祀、书写祭文、委托殡葬服务单位代为祭祀等非现场祭祀方式,追思故人、缅怀先人。

  二、严禁在城乡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居民小区、公园、林区、景区、野外等露天场所焚烧迷信殡葬用品。

  三、各殡葬服务单位(殡仪馆、公墓、殡仪服务站)除正常治丧和骨灰安葬外,暂停现场祭祀活动。

  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带动和监督身边人员共同遵守通告,文明祭祀。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22年4月6日结束,敬请广大市民朋友理解、支持。

  鹤岗市民政局

  2022年3月23日

绥化

  一年一度又清明。在这慎终追远、缅怀先人、寄托追思的时节,适逢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时期,为进一步推进“除陋习、树新风”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清明节文明祭祀活动倡议如下:

  安全祭祀不聚集

  当前,国内各地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减少人员流动,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清明节期间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场所已暂停一切现场祭扫活动,请群众不要到现场祭祀,并劝导在外亲友不返乡、不跨区域祭祀,营造安全文明祭祀的社会氛围。

  文明祭祀树新风

  遵守社会公德,树立环保意识,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做到不在城乡道路、广场小区、林地草坪等场所焚香烧纸、燃放爆竹,维护公共环境,消除火灾隐患。坚决抵制封建迷信祭祀用品,提倡采取家庭追思、网上祭奠、种植纪念树、撰写感言体会等方式缅怀先辈、追念故人。

  节俭祭祀传美德

  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树立“丰祭不如厚养,孝道注重当下”的理念。提倡老人在世时多尽孝道,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去世后,倡导节俭治丧,文明祭祀。树立厚养薄葬、绿色环保新风尚,将纪念逝者与弘扬优良家风相结合,使祭扫达到“传递亲情、传承家风”的真正目的。

  党员干部作引领

  全体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殡葬、祭祀改革的新规定。带头低碳祭扫、带头简办丧事、带头实行绿色生态安葬,以实际行动示范引领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和响应。积极向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宣传文明安全、绿色低碳的祭扫方式,自觉做移风易俗的宣传者、推动者和践行者。

  绥化市殡仪馆网络祭祀平台

  温馨提示:

  祭扫平台使用方式:扫描页面上方二维码进入网络祭扫平台首页,点击“添加”填写逝者基本信息创建祭奠空间。创建成功后,点击“清明时节”进入祭奠空间进行祭扫。

  缅怀先人,重于心胜于形,生者的平安健康是对逝者的最好告慰。告别陋习、文明祭祀,是我们共同的愿望。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响应移风易俗,倡导新风,保护环境,共抗疫情,让清明节更加文明节俭、更加绿色安全。

  绥化市文明办

  绥化市民政局

  2022年3月25日

黑河

  当前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德尔塔和奥密克戎变异株叠加流行的特点,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防止交叉感染,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清明节期间祭祀(扫)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殡葬服务单位(殡仪馆、公墓)除正常治丧和骨灰安葬外,暂停现场祭祀(扫)活动。

  二、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在市区内制作和销售冥纸等祭祀用品及纸牛、纸马、纸人、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禁止在城市道路、街路口、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风景区等地烧纸祭祀。

  三、祭扫群众可通过关注公众号“天堂网”进行网上祭扫或委托殡葬服务单位代为祭祀。同时各殡葬服务单位在清明期间集中开展为墓位(骨灰格位)擦扫、献鲜花、集体代祭等活动,为不能到现场的群众代行祭祀(扫)之礼。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敬请广大市民朋友理解、支持。

全市各殡葬服务机构电话

大兴安岭

  随着清明节的日益临近,群众祭祀(扫)逐步进入高峰。鉴于当前疫情严峻形势,为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疫情传播,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就加强清明节期间祭祀管理事宜通告如下:

  一、暂停现场祭扫活动。3月26日至4月5日全区所有公墓(骨灰堂)、殡仪馆等殡葬服务场所除正常治丧和骨灰安葬外,暂停现场祭扫服务。

  二、积极倡导丧事简办。严格落实“参与安葬活动不超过10人、3台车,办理业务不超过2人”要求,严禁在殡葬服务机构门前聚集,禁止组织宗族性聚集祭祀活动,不得组织聚餐等群众性聚集活动。

  三、大力倡导文明祭扫。推行文明祭扫新风,摒弃丧葬祭扫陋习。禁止在道路、广场、居民区、公园、风景区、林区、草原等政府划定的禁止区域焚烧祭祀。全区各殡葬服务机构要组织开展擦扫一次墓位(骨灰格位)、献一次鲜花、举办一次集体代祭活动,为群众代行祭祀之礼。倡导群众以家庭追思、代为祭扫、网上祭扫(云祭)等非现场祭扫方式慎终追远、缅怀先辈、寄托哀思。

  四、倡导暂缓返乡祭扫。倡导在外亲友不返乡、不跨区域祭扫。请广大群众积极劝导外地人员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回乡祭祖探亲,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五、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全区广大党员干部不得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祭祀活动,带头推广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积极向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宣传文明健康的祭扫方式,以实际行动弘扬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敬请广大市民朋友理解、支持。 

大兴安岭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