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惠民殡葬补贴
一、节地生态安葬补贴
(一)政策内容
死亡后实行火葬的其骨灰(属土葬改革区的死亡后其遗体)在本市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每位补贴对象可享受节地生态安葬补贴3000元。
(二)申请人
有我区常住户籍的孤儿、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和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
(三)申请流程
承办人向死者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灵车接运填写《重庆市困难群众节地生态安葬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相关材料。镇街民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守灵治丧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灵堂租用在《补贴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镇街民政部门将符合补助要求的相关材料汇总报送民政局,民政局审批后,鲜花灵堂布置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补贴要求的相关材料及时汇总转送同级财政部门;区县(自治县)民政局收到财政下达资金后,遗体告别仪式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代办人银行账户。
二、困难群众丧葬补助
(一)补助内容
基本丧葬服务费:
1、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
2、三天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
3、遗体接运专用尸袋费;
4、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
5、一个价值200元以内的骨灰盒。
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每位最高可获得基本丧葬补助1500元。
(二)申请人
具有我市常住户籍、死亡后实行火葬的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
(三)申请流程
丧事承办人应向死者户籍所在地街道(镇)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补贴申请表》,司法鉴定并提交相关材料。镇(街道)民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丧葬用品销售在《补贴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镇街民政部门将符合补助要求的相关材料汇总报送民政局,民政局审批后,遗体火化及时造表打卡支付。
三、人体器官捐献人基本丧葬服务费补助
(一)补助内容
基本丧葬服务费:
1、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
2、三天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
3、遗体接运专用尸袋费;
4、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
5、价值200元以内的骨灰盒一个。
(二)补助标准
对符合基本丧葬服务费的,给予一次性基本丧葬服务费最高1500元的补助,告别仪式超出1500元限额的,其超出部分由丧事承办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人
凡具有我区户籍,人生追悼会等。较为完善的“一条龙”服务体系自愿、无偿捐献人体器官、角膜的捐献人。由丧事承办人向镇(街)民政办提出申报,并填写《重庆市困难群众及人体器官捐献人基本丧葬服务费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补助申请表),镇(街道)民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在《补助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镇街民政部门将符合补助要求的相关材料汇总报送民政局,民政局审批后,及时造表打卡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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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政策发布·民政 | 沙坪坝区惠民殡葬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