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州省贵阳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将殡葬改革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法制、规划、大数据管理等现代治理方式推进殡葬改革,疏堵并举、标本兼治,成效显著。
贵阳市现有8家殡仪馆(服务中心、站、点)、14家城镇公墓(其中公益性公墓1家、经营性公墓13家)和1175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十多年来,贵阳市遗体火化率保持100%。2013年至2018年,贵阳市户籍人口年均死亡2万余人。其中,农村公益性公墓免费安葬约1.1万人,占55%;城镇公墓安葬约0.8万人,占40%;外地及其他安葬约0.1万人,占5%。购买传统墓位需花费3万元,选择节地生态葬只需3000元左右。
总体来说,贵阳市殡葬改革呈现三大特点。一是统筹有力,贵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殡改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殡改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发改、国土、生态、民政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并建立由多部门组成的殡葬监管执法协调机制;市政府每年与区(市、县)政府和有关市直部门签订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指标量化评分,对没有达到目标要求的单位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二是法规先行,做好殡葬地方性政府规章的修订,总结提炼殡葬改革工作的经验、做法,在《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中予以固化。三是疏堵并举,科学规划殡葬设施建设,加大对殡仪服务中心(站、点)的升级改造,同时加强对殡葬服务市场的监管,依法加大对殡葬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
着力推进地方性政府规章修订
《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于1995年颁布实施。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殡葬改革的深入,该办法中殡葬设施管理、丧事活动管理、遗体及骨灰管理等部分条款已不能适应殡葬改革实际需要。贵阳市历时两年对殡葬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与之配套的《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实施规定》的修订列入贵阳市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由贵阳市民政部门牵头法制、国土、规划等部门人员组成修订小组,作了16次修改完善,经市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4月1日施行。
新修订的《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有以下特点:一是对贵阳市的节地生态安葬、城镇公益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等进行了准确定义;二是制定了各类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墓区绿化面积及非正常死亡遗体存放时间等标准;三是对占用道路办理丧事、在居民住宅小区或者公共场所搭设灵棚、抛撒纸钱等行为进行规范;四是提升殡葬服务透明度,要求殡葬服务单位对服务项目、流程、规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惠民政策和举报电话等予以公布;五是明确对违反殡葬法规的人和事的处罚规定;六是规范骨灰跟踪服务管理,2002年贵阳市开始实施骨灰跟踪备案制度,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将骨灰备案制度转变为骨灰跟踪服务,将权力下放到区(市、县),实行属地管理,强化监管责任;七是对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关于坟墓搬迁作了明确规定且规范了程序。
切实保障基本殡葬服务供给
合理规划布局,抓好殡葬设施建设。政府制订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结合人口、土地、交通、环境等因素科学合理规划,明确火葬场、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公墓、骨灰堂等殡葬设施建设数量、规模和布局,推进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贵阳市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均建有具备火化功能的殡仪馆,10个区(市、县)建有殡仪服务站点、公墓等殡葬设施,农村公益性公墓基本实现“一村一公墓”目标,先后投入5000多万元对市殡仪中心、青山园殡仪馆等进行提质改造。同时,吸纳社会资金15亿元用于全市殡葬设施建设。
落实惠民政策,提升殡葬服务水平。2011年,贵阳市政府印发《关于小河区、花溪区及一市三县开展城乡亡故居民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试点方案的通知》,在花溪区、小河区、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开展试点,免除城乡亡故居民4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2013年,市委、市政府将惠民殡葬纳入民生实事,对全市亡故居民免除遗体接运费、单间停放费、火化费、骨灰寄存费4项基本殡葬服务费742元/具,实现惠民殡葬全覆盖。2017年,贵阳市扩大殡葬惠民力度,免除人工抬运、车辆接运、单间停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5项殡葬服务费用1322元,并增加节地生态安葬补贴,将减免的惠民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单个惠民金额最高可达5322元。截至目前,共投入殡葬惠民资金1.27亿元。
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兜底安葬需求。为推进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由贵阳市民政局批准、乌当区民政局主导修建的城市公益性公墓——福安城镇公益性公墓,在平抑墓价、减轻丧葬负担、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作出了探索。贵阳市采取政府定价的方式,建设1.5万元以下公益性墓穴5700个,并对贫困家庭、社区孤寡老人等困难群体实行减费或全免费政策。
探索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贵阳市积极探索推行骨灰树葬、海葬、深埋、格位存放、壁龛、花坛葬等节地生态葬法,为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逝者家庭给予2000元/具的奖补,同时倡导群众参与免费集中节地生态安葬活动。自2011年开展第一期以来,贵阳市累计有400余个逝者家庭参与。为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安葬需求,贵阳市与天津、深圳、广西等地民政部门达成协议,共建内陆-沿海地区骨灰海撒平台,为贵阳市民开通免费骨灰海撒公益生态葬通道,已有77位逝者骨灰在天津海河流域和深圳大鹏湾撒海。此外,贵阳市要求经营性公墓积极支持节地生态安葬工作,拿出地势优越地块为群众提供免费或只收取成本费用的节地生态墓位。据统计,全市现有占地面积小于0.6平方米的节地型墓位2万余个,有花葬、树葬、草坪葬、壁龛葬、塔葬等墓位5万余个。
把联合执法监管落实落细
贵阳市民政局牵头,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民宗委、市公安局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依法取缔了50余家非法石碑制造场,查处400余起散埋乱葬、抛撒纸钱、占道办丧、无证照经营殡葬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公安机关成立专项行动组,严厉打击偷运遗体、制作假证、私刻印章等行为,依法取缔殡葬黑中介。查处息烽县雨洒村、修文县兰花山、双龙凌空经济区大地村等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违规行为,拆除空坟246个,整改大坟43个。建立经营性公墓考核评价机制,市民政局会同市殡协对公墓开展年度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公墓年检内容,对未达标的公墓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利用“贵阳市殡葬管理服务系统”,对全市经营性公墓每年开发的节地生态葬墓位及销售情况进行监管,防止一墓多卖。全市每年举办殡葬执法培训班,邀请专家授课,强化殡葬执法队伍建设。2015年至2019年,累计培训300多名殡葬管理与服务人员。
创新殡葬管理机制和方式
贵阳市是全国最早实行管办分离的城市之一,设立贵阳市殡葬管理所,配备23名编制人员,监督检查殡葬法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跟踪骨灰领取和发放等。制定《贵阳市殡葬管理所执法工作监督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机制建设,规范全市殡葬执法行为,理顺殡葬管理与生产经营的关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殡葬协会成立骨灰跟踪服务办公室,对全市遗体火化后骨灰流向进行统一跟踪管理。
贵阳市建立殡葬精准化管理服务信息平台,通过采集、录入殡仪服务单位的相关数据,与有关部门之间实现数据互联共享,达到服务及数据监管的目的。殡葬主管部门通过收集条块数据,对遗体运输、骨灰跟踪管理、殡仪服务质量、价格收费、惠民资金等情况进行有效监管,并将执法工作情况纳入贵阳市数据“铁笼”管理,对于执法不到位的,上传到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督查通报。通过系统数据分析,每月为市救助局、医保中心提供死亡人员信息数据,排查死亡人员仍在享受低保、医保等情况,堵塞漏洞,节省开支。(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