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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01 08:30

 

在象山县大徐镇西山陵园生态节地葬区,每座占地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的墓位深藏在满目绿意中。
(象山县民政局提供)
 

 

“文明丧葬约定”列入村规民约。 (王佳 摄)
 

 

象山全县乡镇都有统一的丧事办理指导标准和要求。(王佳 摄)
 

 
 

记者  王 佳 

通讯员 陈绍友 梅 薇

“家里烧柴灶,出门充大佬”“一场人情一月薪,一桌酒宴三分弃”……这些象山以往丧葬习俗的真实写照,已经远去。

时间回拨到2016年,象山县启动婚丧礼俗整治行动。这一涵盖殡葬领域的改革,被当地视为推进移风易俗的重要突破口,也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

向丧葬旧习宣战、让新风涤荡半岛。2019年,象山做法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优秀案例。“象山样本”,在完善总结的基础上进行全市推广。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乡风文明建设、移风易俗、殡葬改革的重视和部署,让宁波人更加坚定信心和决心,把“殡改”进行到底,更好助力乡村振兴。

旧坟迁移节地安放 “白化”青山渐还绿

清明节临近,象山县鹤浦镇生态公墓内,当地村民陆续开始祭扫故人。

站在墓园低处向上望,是一排排整齐的松柏,几乎看不到一座坟墓。实际上,在满目绿意中藏着4000多座生态节地墓位,每一座占地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

可在数年前,鹤浦镇大小道路两侧、房前屋后,特别是山坡上,几乎都有“白化”的坟墓,占地面积还不小。

作为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象山在殡葬改革中树立生态新风。在墓葬专项整治工作中,该县着重对主要公路两侧和旅游区、开发区、住宅区等“三沿五区”重点区域内的坟墓进行迁移和复耕复绿,先后迁移坟墓12.65万穴。空出的大面积山坡地,经过平整改造,引种优质植被,被建成生态旅游长廊。

“乡村振兴,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进步的振兴,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全面加强的振兴。要逝有所安,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和殡葬公共服务必不可少。”象山县民政局副局长张李平说。

象山曾面临公墓数量多、规模小、基础差、管理弱等问题,为了有效“破题”,2016年,象山县民政局联合规划等部门,委托县规划设计院编制完成《象山县殡葬设施布局规划》,并得到县政府的批复实施。近些年,象山加大投入建设县民生实事工程生态化陵园、县殡仪馆,升级改造农村公益性公墓,建立健全生态葬奖补政策。

“我们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确定了以生态墓为主的标准墓型,墓穴占地面积全部控制在1平方米之内,同时注重墓区的绿化和美化。”象山县殡葬管理所副所长周鸿介绍,该县同步加强生态葬设施建设,2019年至今,已经建成1处骨灰楼、2处树葬示范区、5座壁葬墙、15座花坛葬区及海葬纪念广场。

“基础设施先行,才能高效执行监督管理和落实服务供给,推动殡葬有效治理。”据悉,我市各地也在积极探索,如今全市各区县(市)均设有树葬点,生态安葬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5%,有的正努力将园林式墓园打造成一个集绿色环保、移风易俗、文化传承于一体的示范基地,对美学、文学、历史学等方面的追求已初见端倪。

治理丧葬陋习 助力乡风文明建设

“这几年移风易俗变化很大,现在各家丧葬事宜基本能按规定简办。”这是象山县西周镇清溪村红白理事会专管员朱桃红的最深切感受。

翻开红白理事会工作手册,白事受理事项一目了然,在费用支出一栏,基本控制在万把元,甚至更少。朱桃红说,这与以前一家丧事开销少则两三万元、多则十几万元相比,不可同日而语。

象山民风豪爽,重人情风俗由来已久。其中又以丧事人情最为厚重、礼俗最为繁缛,丧事要挑日子出殡,停柩时间短的一周、长的半个月以上,花圈至少几十个,每天要办流水席,一桌动辄三五千元。如此,带来了沉重的“人情债”,还扰乱了人们的日常生活。

2016年,象山开始大刀阔斧整治丧葬陋习。而习俗的改变,绝非易事。象山抓住“关键少数”——从党员、干部做起。

这一年,象山将移风易俗工作列为县委常委领衔破解十大难题之一,成立婚丧礼俗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县、镇、村三级整治网络,专设婚丧礼俗整治办,从纪委、组织、民政、公安、市场监管等9个部门抽调干部集中办公,负责全县婚丧礼俗整治统筹、指导、督查等工作。

随后,《关于开展婚丧礼俗整

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象山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若干规定》等文件出台。新规倡导婚丧事简办,对党员、干部操办丧事有明确的量化规定——丧宴30桌以内、餐次为一餐,停柩时间不超过3天,送葬车辆10辆以内,禁烟花爆竹、礼炮及封建迷信活动,不收送非亲人员礼金……全县3万余名党员、干部带头签订承诺书,操办丧事须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做到事前报告,事后备案。

“我们将全县分为三个片区进行督导,督导小组清晨即赴殡仪馆蹲守,跟查出殡过程,发现问题及时劝阻,对违规事件第一时间调查取证,责成相关单位启动处理程序。”抽调到县婚丧礼俗整治办工作的舒伟文说。

在党员、干部的带动下,象山治丧礼俗整治逐步从政府主导走向群众自律,从“关键少数”走向普通村民。

目前,全县各村已统一丧事办理指导标准和要求,比如,出席丧宴人数控制在300人以内,餐次为一餐,菜量适当,每桌不超过800元(烟酒除外),提倡用自产的酒;简化治丧仪式,停柩时间一般为3天,提倡当日入葬,不搞二次送葬。

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已覆盖全县355个行政村的红白理事会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完善村民自治的长效机制,“文明丧葬约定”列入村规民约,有人“毁约”就会被“惩戒”,比如,不得参加村里各项评先树优活动,在规定年限内不能享受村里福利待遇。

长期坚持 各方共促 做好殡葬移风易俗的顶层设计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殡葬工作作出最新部署,推进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广积分制、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做法,加大对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的治理,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殡葬改革,是推进移风易俗、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载体。这些年,我市将殡葬移风易俗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相结合,探索坚持用改革的惠民政策来引导,用党员干部的带头来引领,用群众的主体作用来推动,用统一的殡葬待遇来打消顾虑,用自治的方式来巩固成果。

我市在象山召开了现场推进会,在全市推广象山县殡葬综合改革成果经验。我市各地也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在设施规划、监管执法、公墓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形成了各自改革创新的模式和成果。

诚然,殡葬改革涉及人们思想观念意识的转变,殡葬习俗的改变注定是渐进的,需要持续深化,需要顶层设计。

来自市民政局的消息,我市正加快推进殡葬设施专项规划。市本级将与市六区联动,推进编制宁波市和辖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争取抓住本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机遇,将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切实保证殡葬设施落地。

目前,殡葬设施专项规划导则已完成,内容包括术语定义、殡仪设施选址标准、建设规模、功能分区、建设标准和安葬设施建设规模、墓位面积等。

“如此,可破解长期以来我市殡葬设施建设缺乏整体规划的瓶颈,通过殡葬设施用地科学规范,建立节地生态可循环新机制。”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

同时,业内人士建议,打造公园式墓区、无烟式环境、管家式服务等模式,以及百姓公祭日、集体追思会、骨灰撒散者纪念仪式、音乐礼葬等纪念形式,通过生态环保体验、庄重朴素的仪式感,加深群众对移风易俗和尊重生命的理解。

殡葬改革需长期坚持、各方共促,使殡葬设施不仅作为公共服务的功能性场所,更成为党和政府关怀群众身后安顿、开展生命教育、传续乡风文明精华的标志,进而为推进乡村治理、乡村振兴凝心聚力。

制图 韩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