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召开┃民政事业发展巡礼地方篇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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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23 21:16

以政治担当擘画彩云下的民生画卷

——云南民政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近年来,云南省各级民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民生工作思路和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统领,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改革、务实创新,认真履职尽责,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民生问题入手,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各项民政工作取得新突破、实现新进展。

将民政工作纳入全省改革发展全局同规划、同部署、同安排

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是云南民政工作改革创新发展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把做好民政工作作为一种政治责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融入党委和政府工作全局。各级民政系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贯穿到民政改革发展全过程、体现在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使党始终成为民政改革发展的坚强领导核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政工作,坚持把事关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和前瞻性工作纳入全省改革发展全局同规划、同部署、同安排。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先后44次研究民政工作,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先后708次对民政工作作出批示指示,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制定出台老龄事业发展、城乡社区治理、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等一系列促进云南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让更多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同时,把民政重点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督查范围,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让更多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据统计,2012年至2018年9月,全省社会服务事业累计投入经费1450.57亿元。

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突出体制机制建设,兜底保障作用有效发挥。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云南省积极推进社会救助体制机制建设,综合构建起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等为主要内容,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全面建立部门协调、低保标准动态调整并与物价上涨联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救急难”以及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聚焦脱贫攻坚。全省共支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资金721.04亿元,全省农村低保标准较2012年增长105.9%,城市低保标准较2012年增长95.5%。

突出多层次需求,优化养老服务供给。近年来,云南省将养老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每年都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全省10件惠民实事,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调整和供给能力提升,健全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多元化养老服务模式,设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每年安排5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社会力量新建和改扩建养老机构床位一次性建设补贴,带动社会资本约13.11亿元参与养老服务。

目前,全省建成和在建城市公办养老机构145个,农村敬老院898所,民办养老机构146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568个,全省养老床位达17.71万张,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在城市和农村的覆盖率分别达到33.76%、43.99%,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29.5张。

突出共建共治共享,新型社会治理体系逐步形成。云南省修订《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所有村(社区)制定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且建立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或居民(成员)代表大会。2016年,全省2320个社区和11972个村圆满完成首次同步换届选举工作。截至2018年底,全省城乡社区服务站由2012年的1075个增加到3112个,覆盖率99%,年均增速27.1%。

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云南省坚持一手抓培育发展,一手抓监督管理,着力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分批试点完成全省977个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截至2018年12月,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共23724个。

突出责任压实,殡葬改革不断深化。云南省坚持把殡葬改革作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要求的具体措施,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内容,省、市、县政府逐级签订责任书,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综合整治散埋乱葬,共同推进殡葬改革。共投入中央和省级资金4.12亿元用于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安排省级彩票公益金5100万元用于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全省划定和调整火葬区覆盖人口、国土面积分别达62.7%、50.3%,建设殡仪馆12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1700个,经营性公墓76个,全省实施惠民殡葬、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的县(市、区)分别达56.5%、37.9%,全省平均火化率达47%以上,比2012年提高18%以上,保护绿水青山成效显著。

西藏

动力增强转型加快质量提升

——西藏奋力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在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民政部的大力支持和全国民政系统的无私援助下,全区各级民政部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应对新挑战、有效化解新矛盾,民政事业发展呈现动力增强、转型加快、质量提升的良好态势。2013年专门出台《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政事业发展的意见》,从切实加强民政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健全完善民政事业投入与机制保障、加强对民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等方面,大力支持民政事业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民政工作中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方面的多项政策措施都作出决策部署。出台《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

实施意见》《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西藏自治区村(社区)党组织规划纲要(2014年-2018年)》等一系列意见办法,并就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城乡社区协商等工作方面作出专门部署。与此同时,自治区党委、政府从项目、资金等方面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有力推动民政事业发展。

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建立健全申请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部署实施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政策。全面建立社会救助申请“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工作,组织开展了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2012年-2018年,全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400元、每人每年1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50元、每人每年4450元,增幅达到87.5%和178.1%。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资金支出从2012年的近7.33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约12亿元。近29万城乡低保人员和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

为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老年人优待证》,为8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寿星证》,使符合条件的老人在乘坐公交、到景点参观等方面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全面建立实施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开展全区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进程。挂牌成立全区首家医养结合机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形成。全区注册登记养老机构达到92家,养老床位数近13273张。

助力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共计4.53亿元,惠及残疾人123840名。加强了慈善组织认定、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等方面的引导管理。全区慈善事业稳步发展,2012年以来,共接收社会各界捐赠7958.6万元(含物资折合款),并及时拨付到受助单位和受助对象;加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2012年以来,全区福利彩票累计销售91.85亿元,累计筹集福彩公益金26.17亿元。

夯实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村民委员会选举、村级民主监督等制度规程更加健全。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城乡社区党建工作、社区协商、村务公开、社区治理、社区减负、村务监督等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运行。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深化社会组织制度改革

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稳妥推进,综合监管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制度正在形成。全区社会组织规模从2012年的438家发展到目前的594家。2012年以来,中央财政先后累计支持该区社会组织项目达84个、涉及资金2929.98万元,有效带动全区社会组织提升了自身发展能力与服务社会、承接政府服务的能力。狠抓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建工作覆盖率达到75%。

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出台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政策措施。推行绿色殡葬,倡导移风易俗、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建立婚姻登记员资格证书制度,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以界线联检和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为抓手,扎实推进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同接壤四省区签订创建平安边界协议书和睦邻友好公约,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深入推进。撤地设市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国务院已先后批复日喀则、昌都、林芝、山南、那曲地区撤地设市,拉萨市堆龙德庆县、达孜县撤县设区。地名公共服务工作有序开展,完成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

加强民政自身能力建设

自治区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了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强化民政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狠抓作风建设,着力构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启动民政政务大数据平台建设前期调研相关工作。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法治民政建设积极推进。民政基层基础工作再上新台阶。积极推动乡(镇)民政所和村级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基层民政部门、福利机构工作人员政策法规及业务技能培训力度,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民政安全、信访、保密、统计等方面工作机制,机关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规范。

陕西

高起点谋划高质量推进积极打造亮点

——陕西着力培育打造特色民政品牌

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省民政厅紧盯追赶超越目标,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培育打造陕西民政特色品牌。

规划政策支持

注入发展动力 提升服务能力

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政工作,把民政事业发展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将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全省重大工程规划,以省政府名义编制《陕西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三五”全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陕西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等一系列专项规划,形成中央、省级项目引导、地方加大投入、社会参与建设的良好局面。扎实推进社区服务设施、特困人员供养设施、养老服务设施、社会福利设施以及信息化建设,基本形成涵盖各项业务,各级互为补充、互相支持的民政服务网络,有效提升服务能力,夯实发展基础。

同时,该省先后将57项工作列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和年度重点工作进行推进,推动出台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9件、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性规定150余件,不断健全民政法治政策体系,并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为陕西民政事业注入强劲发展动力。

聚焦主责主业

高起点谋划 高质量推进

聚焦民政主责主业,高起点谋划,高质量推进,始终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向创新要活力,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树立“群众的难点痛点就是工作突破点”的认识,陕西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全省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构建社会救助体系,增强基本民生保障能力。深入推进农村低保对象与扶贫开发对象信息互通、标准衔接与政策对接,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规定程序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构建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服务事业改革创新。出台居家与机构养老服务推进、养老服务市场开放、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医养结合等系列政策。全省已建成运营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11036个,共有养老床位21.19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2.86张。将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纳入各地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中统筹推进,形成主体多元、服务多样、可持续发展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全省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9660个、床位9.8万张,覆盖全省56.8%的行政村。将老年人优待年龄由70岁下调至65岁,将享受高龄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的年龄由80岁下调至70岁,惠及286万老年人。2016年,陕西省被国务院办公厅表彰为“落实养老服务业支持政策积极主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的省(市)”,2017年、2018年,陕西省连续被民政部、财政部评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工作成效提升幅度大的6个省(市)之一。

构建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区治理水平。规范城镇社区居委会成员、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和报酬标准。累计投入资金8.75亿元,建成省级标准化示范社区319个。积极推广旬阳县“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西乡县“民情直通车”等基层社会治理经验,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有效破解基层治理困境。积极开展农村幸福社区创建,坚持把农村社区建设与“美丽乡村、美好家园”创建、精准脱贫等紧密结合。

构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体系,提升社会服务效能。出台孤儿大学生生活保障政策,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660万元,对全省1648名孤儿大学生给予生活、学业及就业等方面的资助。在省级层面建立殡葬救助制度,累计下拨8776万元,对城乡低保对象、流浪乞讨人员及其他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给予每人1000元补助,约4.5万群众获益。省级财政累计安排以奖代补专项资金6.22亿元,全省建成城市公益性公墓69个,农村公益性公墓1548个,殡仪馆25个。建成全省殡葬管理信息系统,全省殡葬业务实现在线统一规范办理。建立由28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数据动态管理制度,完成留守儿童信息录入,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率、劝返复学率以及户口落实率均达100%。建立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制度,实现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全覆盖。

提升改革创新成效

加快项目建设 积极打造亮点

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全省民政事业保持了发展速度快、出台政策多、投入经费大、惠民成效好的科学发展势头。

陕西省累计下拨民政事业经费849.15亿元,新建改扩建各类民政社会服务机构2万多个,较好地解决了福利院、敬老院、救助管理站等项目的日常运转以及机构编制问题,大力推广社会福利园区建设模式,创新民政项目运营管理方式,为广大群众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从2012年开始,陕西省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五年共招聘11038名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开创全国先例,城市社区治理力量有效加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的意见》,推动各地全面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结合镇村综合改革,在全省所有乡镇(街办)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或社会保障站加挂民政办公室的牌子,落实编制3157个,配备工作人员4956名,平均每办(站)工作人员3.8名。为全省16992个行政村配备民政协理员,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无缝覆盖”的基层民政网络体系,确保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

积极打造亮点,指导各地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如旬阳县“三治融合”社会治理创新经验先后得到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国务委员王勇等国务院领导批示,并被中央级党报党刊等主流媒体深度报道;西安市构建“1+N”社会救助体系,受到国务院大督查通报表扬;大荔县殡葬改革模式在全国推广。

甘肃

摒弃“花把式”拿出“真本事”

——甘肃奏响民政脱贫攻坚最强音

2019年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指出: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影响脱贫攻坚有效推进。对群众反映的“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等问题,要高度重视并坚决克服,提高脱贫质量,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切合实际、直指要害,是在脱贫攻坚最吃劲的时候发出的总攻令和冲锋号,为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推动甘肃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甘肃省民政厅党组在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传达讲话原文,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特别是全面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发展和脱贫攻坚提出的各项要求,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民政领域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推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抓主抓重

锤炼助推脱贫攻坚的“关键招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并提出了“五个一批”的指示要求。为此,针对甘肃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贫困人口多的特殊省情,省里突出社会救助这个重点,着力推进“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2019年全省城市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年6288元,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年4020元;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8174元以上,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5226元以上。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根据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自理能力、完全丧失自理能力三种情况,分别不低于1200元每人每年、2400元每人每年和3600元每人每年;孤弃儿童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13920元每人每年、9600元每人每年。

在做好绝对贫困群体救助工作的同时,甘肃省以“救急难”试点为带动,不断深化临时救助,将临时救助作为社会救助体系中的补漏和托底制度,以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的形式出台《甘肃省城乡居民临时救助试行办法》,着力解决因病、因灾、因祸造成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个人致贫返贫问题,确保兜住民生底线。

同时,甘肃省全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目前已有34.2万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出台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政策,全省近10万名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享受到政策红利。

紧盯精准

练就脱贫帮扶的“绣花功夫”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全过程都要精准,有的需要下一番“绣花”功夫。作为帮扶庄浪县组长单位,甘肃省民政厅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积极履行组长单位职责,协调各成员单位与被帮扶乡村精准对接,认真谋划,同县委、县政府一道推动形成并完善提升了精准扶贫“庄浪模式”。2018年10月17日第五个国家扶贫日,庄浪县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奖“组织创新奖”。

具体经验:一是落细落实“一户一策”。工作方式上实现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以“一户一策”作为啃下帮扶硬骨头的重要抓手,为贫困群众量身制定“致富套餐”,将“高大上”的帮扶措施落实落细,能够让帮扶更精准,更快见成效。

二是全面补齐短板弱项。2018年,庄浪县累计协调项目资金1.2亿元,实施帮扶项目600多个,解决了一大批贫困村、贫困户急需、急盼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省民政厅主动履职尽责,多方争取协调,筹措帮扶资金,谋划帮扶对接项目,投入资金995万元,为帮扶村建起了10个综合服务中心和3座乡村舞台,并紧贴实际帮助发展致富产业。

三是实化细化帮扶措施。在认真抓好脱贫攻坚领域问题整改的同时,采取“筛筛子法”和“填空补缺法”细化实化帮扶措施,切实解决“没有”和“不达标”的问题。

再接再厉

提升履行“三最一专”职能的“看家本领”

民政部部长黄树贤强调指出,新时代民政部门的主责主业主要聚焦于“三最一专”(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础的社会治理和专项行政管理)。新的职责定位为谋划部署和组织实施新时代民政工作提供了指南。甘肃民政将继续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科学谋划和统筹推进民政领域各项工作,努力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贡献力量。

深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持续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在政策、对象、标准、管理等方面有效衔接,做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省民政厅联合9部门下发了《关于建立信息核对联动机制进一步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对象的通知》,决定从2019年3月开始,对农村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全面核对核查,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即退、精准认定。

强化养老服务建设。围绕服务“老、少、残”,持续加强服务质量建设,做到了老有所养、幼有所育、弱有所扶;全面启动以“打造一个平台、强化两个支撑、抓好三个关键、提供四项服务、做到五个统一”为重点的全省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吸纳加盟企业600多家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年提供服务500余万人次,部分城镇已初步形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全面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殡葬服务管理、行政区划调整和地名管理等工作,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社会事务管理能力。

青海

立足新需求落实新举措实现新突破

——青海努力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蓬勃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省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不断强化“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大胆改革,勇于创新,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为增进各族群众民生福祉、维护青海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全省民政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创新发展的良好局面。

党政支持民政达到前所未有新高度

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来青视察时提出“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把全省民生民政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2017年2月,时任青海省省长王建军亲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民政工作,一如既往关心爱护民政干部,不断推进全省民政工作上台阶、上水平”。青海省政府分管副省长多次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工作,研究解决民政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省委、省政府坚持“小财政办大民生”发展理念,始终将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保障工作作为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连续7年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工程”予以强力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累计投入民政事业经费351.84亿元、年均增幅10.94%,推动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调整提高各类民政救助保障标准,集中办成了一批得民心、顺民意的大事实事,推动解决了一批社会关注、群众急需的民生问题。

省州县三级累计投入资金48.29亿元、组织实施各类民政服务设施项目4514个,民政服务保障能力全面增强。

社会救助体系达到全民覆盖新维度

青海出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和城乡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办法,进一步拓展救助范围,规范救助管理办法。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8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4300元,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达到每年9000元,照料护理费达到每月300元、450元和750元。

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兜底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救助范围覆盖城乡困难群众、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政策范围内重点救助对象医疗费用报付率达94%以上。持续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范围扩大到全体城乡居民。

社会福利事业迈向适度普惠新阶段

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稳步推进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和省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试点项目。截至2018年底,全省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达到2123个;各类养老服务床位合计24714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3张。连续4年提高高龄老人补贴标准,惠及全省32万名老年人。

2015年,将重病儿童、重残儿童及困难家庭儿童等困境儿童纳入生活补贴范围,及时为全省2.8万名困境儿童发放生活补贴。

2017年,将集中供养孤儿和艾滋病儿童每人每月补助提高到1100元。7年来,累计募集慈善款物超过2亿元,惠及人群2.4万人。累计为7370名贫困残疾人和老年人免费配制假肢、矫形器及各类康复辅助器具7646件。

基层社会治理形成共建共治新局面

青海省出台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完善基层自治的一系列法规政策,建立村(社区)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和干部报酬动态增长机制,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达到每年3.5万元-4万元,社区运转经费达到每年5.5万元-5.8万元,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年度报酬标准达到上年度当地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社区工作者月报酬在原来3096元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500元-700元。

创新农村牧区基层社会治理,开展271个村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建设,达标覆盖率分别达到92%和78%。

目前,全省共有社会组织5768家,每万人社会组织数达9.5个。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达到6.5万人,建立各类志愿者服务队伍704个,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增长到100多家。

社会事务管理呈现规范有序新态势

青海省相继开展了海东撤地设市,玉树撤县设市,平安及乐都撤县设区,撤销茫崖行政委员会和冷湖行政委员会合并设市、同仁县撤县设市、湟中县撤县设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不断优化城镇体系结构和空间布局。贯彻落实《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依法开展各项界线管理工作,有效维护行政区域界线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持续开展婚姻、收养登记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县一级婚姻登记机构基本实现规范化建设的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行火葬,改革土葬,先后筹资修建30余座殡仪馆及殡仪服务中心,极大方便了群众。

全面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从2012年的800万元增加到2018年的1383万元,全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各地均未发生冻饿死伤等极端事件。

民政自身建设得到自下而上新加强

青海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意见》,并在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作出安排部署;着眼破解基层民政工作薄弱的问题,分管副省长专门组织召开全省民政工作座谈会,就压实各地工作责任提出具体要求。

截至目前,全省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大部分地区民政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长,有的地区还形成了具有自身特点的典型做法。

宁夏

从“苦瘠甲天下”到追梦奔小康

——宁夏民政用心用力用智全面投入扶贫攻坚战

宁夏西海固地区曾被称为中国最贫困的地方,史上曾有“陇中苦瘠甲天下”的记载。目前,这里是脱贫攻坚的主战场,脱贫攻坚当然成为宁夏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的重要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聚焦深度贫困县、特殊困难片区、深度贫困村和特殊困难群体,在政策衔接上补短板,在管理服务上强弱项,调动整合盘活一切民政资源和社会资源,用心用力用情用智,全面投入打赢扶贫攻坚战。

编密织牢民政兜底救助脱贫网

2012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安排民政资金共58.1亿元,多次提高各类保障标准,推进重点人群保障、农村民政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自治区党委、政府连续6年将涉及扶贫领域的18件民政重点工作列入自治区民生计划,将民政兜底脱贫工作纳入县(市、区)考核和重点督办内容。

宁夏民政厅提请自治区政府出台医疗救助办法、临时救助办法、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养老服务业发展、特困人员供养、健康扶贫、困境儿童保障等涉及民政兜底扶贫的规范性文件19份,联合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性文件30余份。

2017年,宁夏将土地盐渍化灾害纳入自然灾害救助范围,对群众因盐渍化倒损房屋给予重建和修复补助,成为全国首个享受此项政策的省份。同时,针对极度贫困地区,将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和危房改造项目捆绑实施,最高给予2.8万元建房补助,缓解了困难群众建房压力。

据统计,两年来,自治区共投入救灾资金370余万元,用于改善受盐渍化灾害影响的群众住房条件,为贫困群众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精准扶贫共圆幸福梦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政策好不好,要看乡亲们是哭还是笑”。落实中,执行力如何至关重要。

宁夏民政厅将11项民政服务事项下放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审核办理,推行“县证乡制”,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方便群众救助申请和办理。“民政云”项目建成自治区到社区五级贯通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乡镇“一网通办”全覆盖,35项政务可在村(社区)代办,推进民政服务向基层延伸。

自治区健全农村特殊人群关爱保障机制,连续两年将解决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工作纳入全区民生计划全力推进,为所有行政村各配备一名关爱督导员,对留守儿童、老人进行定期探访、提供服务。

宁夏民政厅聚焦170个深度贫困村残障儿童生存、康复需求,积极筹集资金,实施残障儿童免费康复救助和母亲康教培训计划,确保每个残障儿童家庭有一名掌握康复训练技能的母亲(父亲),成为残障儿童一生的康复训练“医师”。

跃跃就是最早的受益者。他患有多发性关节挛缩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经过专业康复治疗3个月后,他可以独自站立,有时还能走几步。同时,跃跃妈妈也接受了母亲康教培训。2018年,跃跃终于背着书包走进了学校。

两年共培训64次,让210名母亲掌握了基本康复训练技能,22名儿童走进了校园,12名儿童实现了生活自理,其余儿童都有不同程度的进步。强化了患儿的康复效果,真正实现了“康复一个残障孩子,帮扶一个贫困家庭”的目标。

“领头雁”激发社会力量帮扶活力

近几年,宁夏民政厅先后10次组织厅领导带队,自治区、市、县(区)、乡镇四级民政干部联动,开展兜底保障“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找问题、查实情、解民困”等活动,广泛问政问计问需于民,推进扶贫攻坚决策部署、民政惠民政策落实,推动解决了一批涉及农村脱贫攻坚的重点难点热点工作。

厅党组先后10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吴忠市红寺堡区两个村级帮扶点和固原市隆德县张程乡联系点扶贫帮困问题,选派2支驻村扶贫工作队蹲点驻村开展帮扶工作,厅机关党支部与联系点党组织开展联学联建、互助共育等活动,民政厅自筹和争取地方投入3000多万元(不含扶贫专项资金),协调落实帮扶项目35个,增强帮扶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张程乡基本达到脱贫销号条件,石炭沟村2015年底脱贫销号,龙源村计划2019年底销号脱贫。

宁夏民政厅还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精准帮扶。实施社会组织精准扶贫“百千万”工程,即动员和引导百家以上社会组织、带动引领千家以上企业、扶贫惠及万户以上困难家庭。通过项目、志愿、捐赠、就业、商贸、产业、医疗、教育八大类帮扶方式,参与社会组织达294家,帮扶项目334个,投入帮扶资金11.87亿元,惠及贫困人口60余万人。

同时,自治区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工作事业列入自治区“十三五”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新增类”预算规划,整合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社会工作服务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安排资金7700多万元,开展“三留守”人员、农村养老服务、贫困人口、困境儿童、优秀志愿服务微公益创投等项目170个,推动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更大作用。

新疆

把使命担当写在脱贫攻坚主战场和服务群众最前沿

——新疆民政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职尽责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职尽责,把使命和担当写在了维护稳定的第一线、脱贫攻坚的主战场、服务群众的最前沿。

高度重视

科学指导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政工作,特别是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以来,把民政工作作为一项“最能直接体现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最能直接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最能直接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的重要工作来抓。2017年2月,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对做好民政工作提出6点指示。2018年4月,自治区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莅临民政厅调研指导工作,明确提出8个方面具体要求,为全区民政工作作出科学指导。2017年以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研究民政工作14次、自治区政府党组会议和常务会议研究民政工作25次,极大地推动了新疆民政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自治区民政厅始终把政策创制作为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特别是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以来,民政厅提请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19个关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治理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全区各层面涉及民政方面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达526件,为民政部门依法履职提供依据。

聚焦总目标

打好组合拳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疆民政系统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民政部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精准落实各项民政惠民政策,勇担使命,积极作为,有力保证了党中央确定的治疆方略和新疆工作总目标在民政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高。社会救助方面,稳步提高城乡救助标准。农村低保标准从2012年的每人每年1638元提高到目前的3456元,城市低保标准从2012年的每人每月291元提高到目前的428元,实现低保标准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双集中”工作方面,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力争到2020年,全区有意愿五保老人实现集中供养、孤儿实现集中收养”重要部署,稳步推进“双集中”工作。全区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为47%,孤儿集中收养率为76%。社会福利方面,建立老年人生活补贴和免费体检制度,惠及全区80余万人。全区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283家、养老床位2.93万张。按照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共集中收治1.4万名精神障碍患者。

社会保障兜底助力脱贫攻坚。南疆地区22个深度贫困县133万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中,民政厅通过精准认定、动态管理,将32.2万兜底脱贫对象全部实名制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同时,根据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将在3年内完成深度贫困县养老院和特殊困境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建设任务。截至目前,资金基本到位,项目已开工建设。自治区从2017年起,每年安排20亿元,连续10年共计200亿元,建立起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专项基金;每年安排3亿元医疗救助兜底资金,兜底保障贫困人口医疗问题。

基层政权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制定出台《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完成自治区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5255个村实现村“两委”正职一肩挑,占全区总数的57%。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解决了有人干事、有场所办事问题。全区2796个城市社区居委会中有工作人员7.2万人、各类服务设施13446个。2县2区分别被评为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和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改革创新

补齐短板

自治区民政厅注重用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举措推动解决民政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切实加强和改进基层民政工作,努力在政策配套、力量配备、试点创新等方面为基层基础工作提供更大支撑。

探索推进村级民政协理员试点。为增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经办能力,在南疆4个县37个村启动“访惠聚”驻村工作队队长兼任培养村级民政协理员试点工作。已选拔培养37名具有大学学历的村级民政协理员,并开展了困难群众救助申请、核查等具体工作,基层实现了民政业务有人干、群众办事有人管的良好局面。目前正在考核评估、总结提炼经验,计划自今年起在南疆四地州22个深度贫困县有序推广。

编制福利设施项目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为加强民政福利设施项目规范化建设,组成专题调研组,对全区14个地州市96个县市区的社会福利设施实地进行全面摸底调研,并形成《自治区民政福利设施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民政福利设施建设项目库》。计划到2020年底投资32亿元,建设民政福利设施项目496个,新增床位68151张。目前,三年行动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五家厅局联名下发。

常态化推进“访惠聚”驻村工作。认真落实自治区“访惠聚”驻村工作部署,自2014年以来,已选派一大批干部深入南疆农村开展“访惠聚”驻村、南疆学前双语支教和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累计做好事实事近2万件,捐款捐物450余万元,惠及各族群众3万余人。依托厅“访惠聚”驻村工作队,2018年在阿瓦提县8个村实施“现代文明生活进农家”惠民项目。对1035户村民实施了以旱厕改造、实用家具入户、电采暖示范为主的惠民生项目,在自治区“访惠聚”工作中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兵团

服务大局担当作为精准发力务求实效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事业实现新发展新进步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深入贯彻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部署,努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民政事业取得了新成绩新进步,为促进兵团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高度重视

把民政建设作为民生基础工程抓紧抓好

兵团党委、兵团始终坚持把民政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统筹部署抓好民政建设。

兵团党委统筹谋划。成立兵团领导牵头负责的社会救助、设市建镇、社区改革等工作机制,始终坚持把民政建设纳入兵团整体规划,统筹安排部署团场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区改革等民政建设和改革事宜。组织综合工作组调研指导脱贫攻坚、设市建镇、团场社区改革等重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推进落实。把民政政策建设纳入兵团法规体系,制定出台了社会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社会救助与扶贫攻坚有效衔接等相关政策意见14项,为推进民政建设健康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在民政部和援建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在财政薄弱、经济困难情况下,兵团党委把民政项目建设纳入兵团惠民“十件实事”统筹安排。十八大以来,兵团本级投资4.29亿元,新建养老机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服务设施,较大改善民政服务条件。每年安排资金5000余万元,用于老年人、残疾人、困难群众生活补贴。

精准用力

民政建设全面快速发展

兵团紧紧盯住民政建设的短板和弱项,精准发力,在健全体制机制、提升保障标准、提高管理服务质量上下功夫、求实效。

基本民生得到了保障和改善。5年来,以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和提高救助水平为工作重点,逐步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兵师团三级社会救助协调工作机制,统筹兵地社会救助政策,积极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医疗救助制度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与自治区同步同标准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巩固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低保标准由2013年的每人每月237元提高到不低于396元,高于脱贫标准,实现了兜底保障。持续开展扶贫兜底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问题,确保救助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发放到位、困难群众救助到位。

福利事业快速发展。启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推进养老服务业供给侧改革、公办民营改革,引导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业。2016年-2018年,共投资3.71亿元,新建养老机构51个。目前已建有养老院162个,床位19836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5张;开展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93个,占运营养老机构的94﹪;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95个,运营81家。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出台《兵团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管理方式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4.2万余名残疾人落实了补贴。全面推进慈善法的落实,培育慈善组织,弘扬慈善文化,开展普惠慈善、精准慈善活动,助力扶贫帮困。行政区划和地名、社会组织管理明显加强。

聚焦目标

民政领域改革扎实推进

兵团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兵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注重支援南疆社会建设,扎实推进民政领域改革任务落实。筹划落实中央专项福利彩票公益金4.5亿元支持南疆师团公共服务业建设,74个养老、殡葬服务建设项目全部落实,较大改善了南疆师团公共服务条件。社会救助、慈善救助、社区建设等资金项目向南疆各师倾斜。深入开展“访惠聚”“民族团结一家亲”“南疆支教”等活动,举全局之力帮扶挂钩单位第三师叶城二牧场脱贫攻坚。设市建镇工作加快落实。认真贯彻兵团党委向南发展的部署,制订《关于加快推进兵团设市建镇工作的实施方案》。兵师团均建立设市建镇工作领导小组,各级主要领导亲任组长,配强抓建机构,发挥师、团主体责任。兵团已设9座城市、建镇11个。团场社区改革初见成效。制定《关于兵团团场社区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兵团团场社区党支部选举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团场社区居委会选举实施办法(试行)》三个改革文件。截至2018年11月,全兵团357个团场社区完成“两委”选举工作,团场社区改革的成效逐步显现,团场和社区的权责关系更加明晰、社区组织建设更加规范、社区规模和职数设置更加合理。

从严治党

全力夯实民政基层基础

兵团民政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部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强民政系统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察民情、接地气,问政于民、问计于民,把各项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

同时,为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兵团坚持把民政服务保障的着力点放到上级关心重视、社会关切、服务对象急需的事情上来。强化底线思维,把做好民政民生作为大事要务,确保网底不破、不漏。强化基层政治功能、政治管理,在责任落实、党风廉政监管、治理整顿、夯实基础上持续用力,着力打造忠诚干净、勇于担当、为民爱民、敬业奉献的民政干部队伍。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整治庸政懒政作为作风建设的重点,加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营造风清气正的民政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