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评论员:“一刀切”治滥办宴席,最让人不安的是什么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9-17 10:07

  光明网评论员:结婚酒需提前10天到北郊社区居委会进行书面申报;酒楼在接待预订时要查看收集操办宴席人员经过审核备案的操办宴席申报表;除结婚酒、丧事以外的都属于无事酒,一律禁止滥办……近日,网传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北郊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发的一份关于禁止滥办宴席的《通知》引发网友关注和讨论。

  最新消息是,南川区文明办发布核查情况说明称,近期南川区启动了滥办宴席专项治理工作,倡导合理操办酒席。经排查,辖区个别街道社区在工作执行过程中对政策理解存在偏差,存在工作方式“简单化”和“一刀切”等问题,南川区文明办已指导相关街道社区立即停止不当做法。同时,将在全区范围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进一步指导辖区镇街改进工作方式,在合情、合理、合法的基础上做好文明倡导工作。

  酒席多、人情负担重的现象,时至今日在很多地方确实仍客观存在,为此一些地方民众多有怨声也是真实的。在这个问题上,基层政府适当“管一管”当然有必要。事实上,近些年很多地方都在推进相关的移风易俗工作。但是,政府作出某项治理行为之前,首先还是要掂量到底合不合法,不能说看到某个现象“不好”,就可以“不管不顾”地去“治”。此事中,表面看可能是一些社区在执行专项治理的过程中存在用力过猛的现象,但其根源,恐怕还是在于上面的“基调”就释放了一种“强势干预”的信号,提出了一些本就在合法性上存疑的措施。

  比如,涉事社区的通知中,要求酒楼在接待预订时要查看收集操办宴席人员经过审核备案的《南川区村(居)民操办宴席申报表》,并在接受预订当日内向区市场监管局和宴席场地所在乡镇(街道)填报《南川区承办宴席报备表》。这些表格的存在,或就说明确实是按照上级政府部门的要求来做的。但是,办酒席的要申报,承办酒席的要报备,这本身就有滥设行政许可的嫌疑。所以,此事的板子如果只是落到个别街道社区工作方式“简单化”和“一刀切”等问题上,显然是不够的。当地还有必要对专项治理中的各项措施和要求来一个全面的合法性审查,否则很难说能真正杜绝类似争议行为的发生。

  其实,这类争议早就不是第一次出现。相关常识已经重复了无数遍,但这样的事还是一再发生,说明常识的重复依然是有必要的。这一来反映出,“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对很多地方政府来说,仍有非常强的现实意义。因为是否真正树立了法治思维,恰恰在日常的政府行为中,就能够直观看出来。

  二来,不少地方政府的现代治理能力同样还有待提高。要知道,某个现象“不好”“不合理”,政府若想到的只是“一刀切”地禁止,而不是在法律框架内,推动去了解其产生的原因并解决,这显然不是现代治理,而更多只是权力冲动。总之,政府的法治思维和现代治理能力,不是简单的“口号”,而要落在具体的政府行为中。

  千万别小看这类争议性管理措施的危害性,它所影响的不仅仅是地方民众和市场经营者“办酒席”的自由,而更是指向一种政府“什么都可以管”的边界感的丧失——这才是最令人不安的地方。比如,人们难免有这样的联想:政府既然可以对办酒席这样的私人行为表现得如此强势,对市场主体是否也可能表现出同样的霸道?如果只要是打着“为你好”,为了“规范”的“好心好意”,政府就可以作出一切自认为正确的事,这怎能让市场经营者有稳定的预期和安全感?置于当前各方都在强调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这样的担忧和不安,显然格外值得正视。

  在我们的现实语境下,衡量一个地方的法治水平、营商环境,相比看一地政府做了什么,更具有参考性的或是看政府没有做什么。因为在“有所为有所不为”中,才最能看出政府的底线意识。而有了底线,也就意味着有了预期。这在今天,尤显重要。

  (转载请注明来源“光明网”,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上一篇】让民法典更好理解适用,加强保护婚姻家庭

光明网评论员:“一刀切”治滥办宴席,最让人不安的是什么

[ 责编:刘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