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区印发实施方案 到2022年,全区基本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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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3 20:06

1月7日,记者从区民政局获悉,我区已出台《万盛经开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要按照“街道、镇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建养老服务站,村建互助养老点”要求,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确保2022年全区基本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布局 构建全区城乡养老服务网络体系

《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区所有街道、城市社区基本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到2022年,全区所有镇、行政村基本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城市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率达90%以上、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率达60%以上、城乡养老设施具备医养服务能力的比例达100%,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方案》明确,要按照人均不低于0.2平方米的养老用地和“一街道(镇)一中心,一社区(村)一站点”全覆盖要求,坚持把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编制完善我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原则上与社区卫生服务设施一体或邻近规划设置。

原则上每个街道至少布局1个养老服务中心、每个社区至少布局1个养老服务站,老年人口较多的社区可布局多个养老服务站,老年人口较少的社区可与其他社区统筹布局1个养老服务站;每个镇至少布局1个养老服务中心,每个村至少布局1个互助养老点。

对于养老服务设施未达标的城市老旧小区,要通过购置、租赁和国有闲置资产收回等方式,建设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支持社会办养老机构自主选址建设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并推动设施适老化改造。

镇养老服务中心应依托镇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以及闲置学校、邻近农村卫生院、便民服务中心等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村级互助养老点不新建设施,可依托村级公共服务设施设置单独功能用房,也可依托村卫生室或根据服务对象需求选择邻近合适的农户设点。

同时,街道、镇养老服务中心一般应设置休闲娱乐、文化教育、生活照料、健康管理、人文关怀、托养护理和运营管理等功能区域。其中,托养护理区应设置20张以上养老服务床位;有条件社区养老服务站要设置日间照料床位。

运营 “中心带站点”模式增强养老服务能力

《方案》提出,在运营方面,我区支持镇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原则上所有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应由养老机构运营,实施“机构进社区、服务进家庭”全链条服务模式,充分发挥机构养老服务技术优势,开展标准化居家上门服务。

在城市,通过公建民营和民办公助的方式,采取“中心带站”运营模式,由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整合运营辖区所有社区养老服务站,或根据辐射范围,托管运营周边社区养老服务站。

在农村,采取“中心带点”运营方式,由镇养老服务中心输送服务到农村互助养老点、上门服务进家庭,增强镇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能力。

力争培育发展一批竞争力强、服务效果好、示范作用明显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本土品牌企业,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连锁化、品牌化,增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营能力。

《方案》还明确,我区将支持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与街道卫生服务中心、镇养老服务中心与乡镇卫生院一体或邻近规划设置,推进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相结合;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和社会办医院加强护理及康复能力建设,开办镇街养老服务中心,构建医疗、康复、护理、养老、安宁疗护服务相互衔接的服务模式;支持有条件的镇街养老服务中心开办诊所、护理院等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提高护理型养老床位比例。

探索 建立系列制度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

《方案》提出,要将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纳入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和职业教育体系,支持职教中心、南桐技工校等设置养老护理、老年健康管理与服务等专业,建立养老服务各类人员薪酬指导标准、工资福利保障机制,加快培养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保健、护理、康复、营养等专业人才,有计划地组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一线服务人员和家庭照护人员开展进修培训,全面提升服务队伍素养。

要探索建立养老岗位津贴制度,建立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岗位设置标准和职业晋升渠道,逐步提升持证上岗比例,对养老服务岗位缴纳社会保险给予财政补贴,稳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组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探索“时间银行”制度,整合社区人力资源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到2022年,培训20名以上养老护理主管、100名以上一线养老护理员。

为扎实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方案》要求,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将镇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合理安排专项资金,将区留存福彩公益金的80%以上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和支付购买社区居家基本公共养老服务,撬动和引导社会资本增加建设运营资金投入,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保障格局。

此外,区级财政将根据财力适度投入资金建立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及给予运营补贴,并积极争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服务专项行动、养老服务体系重点项目建设等国家专项支持资金,多渠道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保障。

《方案》还提出,对利用辖区内国有集体闲置资源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可低偿使用;除在税收、水电气费用等政策扶持之外,我区还鼓励采取以奖代补、投资入股、小额贷款、项目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

记者  肖贵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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